保险资讯

险企搞内部摊派行为荒唐可笑

更新时间:2012-09-25 17:48
  【摘要】近期,险企内部搞摊派的越来越多。据某媒体近日报道,有知情人士透露,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寿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最近召集部门负责人开会,提出内部摊派计划,即让员工购买自家保单。虽然没有强制规定,但在该公司员工看来,由于将与年终考核体系相挂钩,摊派之举形同“半强制”。一些员工因无法完成沉重的摊派任务,无奈转嫁于自己的亲朋好友。
  保险公司让员工内部消化自家保单,听来有点不可思议,这类似于某些效益欠佳的厂家,用积压的产品代替工资发给职工的行为。两者区别在于,用产品代替工资,企业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工资支付”。保险公司让员工购买自家保单,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说起来,此类现象已非首次见诸报端。今年初,一家全国性险企要求所有在编员工每人须投保本公司两款寿险产品,最低购买金额5万元以上。此事经媒体披露后,一度引起广泛关注。虽然该公司高层回应称,此举是为了确保保费“开门红”,且业内人士也透露,内部摊派属保险公司的“潜规则”,但仍招致舆论批评,认为让很多月收入仅几千元的基层销售人员“必须”购买自家产品,等于让员工利益雪上加霜。
  然而,前车之鉴在先,时隔大半年,却又有一家寿险公司采用“半强制性”的措施,在员工内部摊派自家保单,真不知其意欲何为。虽然有观点称,保险公司让员工消化自家保单,主要是因为寿险市场低迷,受销售压力所迫才出此下策。但笔者对此不能苟同。
  一是,尽管今年以来整个保险业人身寿险保费大幅下滑是不争的事实,但要解决问题,险企可采取多种有效策略来摆脱不利的困境,怎能先在员工身上“开刀”?用内部摊派粉饰而来的业绩,究竟是欺骗员工还是愚弄社会,很值得商榷。
  二是,倘保险公司员工本身认可自家产品,愿掏钱购买,自然无可厚非。但先看年初“事发”的保险公司,业内人士认为,其要求摊派的两款产品创新不够,模仿痕迹很重,且按条款费率来算,有圈钱之嫌。再看近日“事发”的保险公司,其员工表示,虽有返佣作为诱饵,但目前资本市场不景气,大家还是担心该产品的最终收益率不会太给力。由此可见,保险公司不依靠好的产品设计及真诚的推销技巧,而只凭“窝里横”,用强制或半强制的手段要求员工内部消化产品,以求达到所谓的“开门红”或表面光鲜的业绩,实际只是显示出相关保险公司管理运营机制的不成熟,这将更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有损企业外在形象。
  正如今年初新任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保险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存在“三个不认同”,即消费者不认同、从业人员不认同、社会不认同。的确,
  慧择提示:保险公司为了打开销路,竟然搞起了内部摊派,这一行为荒唐可笑。如果一家险企的产品连内部员工都不怎么认同,又怎能希望获得消费者认可?想来,这才是相关险企目前最应正视的一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