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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婚姻险靠谱吗

更新时间:2012-09-25 08:57
  【摘要】去年,国家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公布后,女性的权利在解释中被进一步弱化。婚前财产是谁的,婚后还是谁的。关于女性财产保障的大讨论正充斥坊间。本月,国内首款女性婚姻保险“红玫瑰”在沈面世,这款只针对已婚女性的保险产品一面世,立刻引来多方声音,其最大的亮点还在于婚内还是离婚,保险权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
  有人认为,这突出了婚姻中更容易受损害的女性利益,不过也有人认为商家有制造噱头之嫌。那么,婚姻保险到底能不能让婚姻得失用“风险单位”计算出来?
  全国首款婚姻保险面市
  记者了解到,这款年金保险的保险人在生存期间,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地、定期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当然,该保险条款也有创新之处,比如只能卖给已婚女性(即只有已婚女性才能作为被保险人)等。而投保后万一退保,退保现金价值权益约定归属女性被保险人,也就是说万一婚变导致退保,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性。
  一位保险公司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说,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后,女性投保数量较以往增长二成左右,还有不少女性前来咨询投保事宜。对于银保渠道购买的保险,由于以返还类型的分红险居多,此类保险类似于储蓄投资,投保人也很少指定受益人,不排除一些女性将其作为财产保障的首选,因为在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一旦夫妻双方离婚,丈夫将无法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
  登记处影楼成推销热点
  婚姻和爱情的“风险”真能被锁定?昨日,记者与该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取得联系,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款婚姻保险产品是10月3日开始在沈阳销售的,主要在婚姻登记处和婚纱影楼做销售宣传。在每年存取同等保费的情况下,婚姻持续时间越长久,返还保险金额就会越高。除了主险外,还可附加健康险、豁免保险等。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销售前景还不错。”
  投保后,主险按照一定比率每年定期返回,直到保险期限结束。“返还的日期可以是保单的生效日,也就是说今年10月24日保单生效,明年的10月24日保户就可领到第一年的返还金,保户还可指定返还日,例如生日、结婚纪念日等。”
  如果女方没有申请领走生存保险金,保险公司将自动把这笔钱作为保险费划入个人的万能险账户,按万能账户结算利率进行累积(最低保证年利率2.5%)。
  约定权益全部归属女性
  不过,该款保险不仅要求被保险人为女性,同时还强化了生存利益、权益归属人都只能为女性,这是否与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解释相冲突呢?
  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自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女性在固定财产分配上处于劣势,这款明显偏向女性的保险产品,正好吻合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部分女性的心理预期。”
  慧择提示:女性婚姻险,其中产品的部分条款与保险条款和其他法律法规并无冲突,除非被保险人指定,但身故受益人则是非被保险人本人以外的其他直系亲属都可,即配偶、子女、父母等均可,自然也适用于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