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强险之源的质疑声,在2007年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进入2008年,真相仍没有被揭开。从来没有一个险种像交强险这样遭到如此巨大的质疑,即使新版交强险出台,相关质疑声也没有停息。
对交强险的质疑贯穿了整个2007年。这一年,因为交强险,我们记住了律师孙勇;当然,保监会、保险公司等比我们更彻底地熟悉这张令他们刻骨铭心的面孔。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因为对交强险的质疑和辩护,共同 站在聚光灯下。因为这些精彩或乏味的论辩,我们得以逐渐接近真相。
公众质疑:盈亏谁界定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性险种,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保监会在阐述交强险制度时,给人们展现出来的完全是一副“慈眉善目”的公益形象,读之令人心旌摇荡。然而,犹如某清纯歌手突然传出与某走私犯的绯闻一样,交强险的清纯形象也突然遭到质疑,并且,随着质疑的逐渐深入,人们突然发现,交强险与公益性其实离得很远。
车主最早感受到了差异。2007年,一位司机的质疑被广为转载:“过去做商业险的情况下,我的保费不到500元,为什么现在交交强险、不交第三者险的情况下,增加到了1050元?过去第三者险保10万元,现在交强险只保6万元。费率提高了,保险的金额下降了,这是一个很大的反差。” 是啊,这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道理。公益性的竟然不如商业化的实惠,公益性体现在哪里?
车主在质疑,但是,他们看不到更深的东西。随着怨言的增多,一个挑战者首先走上前台。他叫孙勇,2007年4月6日,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并于4月17日向保监会提供8份证据,证明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2007年4月27日,受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56名车主的委托,律师刘家辉向保监会递交交强险听证申请书,请求召开听证会,将交强险的费率结构及理赔数据公之于众。
犹如有“职工娘家”之称的工会在法庭上常常成为资方的代言人一样,负责“监督检查保险公司”、通过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来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监会,理直气壮地站在了孙勇等人的对立面,高举着盾牌,成为交强险非暴利说的坚定捍卫者。这种戏剧性的一幕我们看得多了,竟然习以为常到了无人觉得稀奇的地步。如果要探寻交强险的乱源,又怎能忽略这个司空见惯的线索呢?
保监会的“迷踪拳”
保监会以柔克刚,针对性地给出了一组交强险并非暴利的数据,而孙勇逐一反驳,仍坚持交强险暴利说,并进一步指责交强险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之中暗藏数百亿元“节余”。随后,有关部门公布了普华永道出具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汇总: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经营交强险的24家保险公司中,只有两家盈利,其余22家均显示亏损。其中,人保财险的承保规模最大,亏损最高,达10.37亿元。如果这一数据准确无误,那么,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一直在默默无闻地倒贴钱为民众服务。如此精神,恐怕世界上最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只能望其项背。但是,这些数据很快遭到批驳。有专家称,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降低费率,很容易在财务上进行技术处理,例如通过增加准备金等方式,把交强险的账面做平。
另据报道,在境外上市的人保财险2006年已赚净保费556.16亿元人民币,比2005年增加了4.2%。人保财险解释增长原因时表示,主要是2006年车险净保费快速增长,而车险保费的骤增则是交强险业务带动的结果。即使从普华永道出具的数据来看,人保财险所亏损的10.37亿元,如果按国际会计准则核算其实也是小幅盈利的。
于是,公众要求举行听证会,而保监会则以刚克刚举出了一个坚硬的盾牌:《价格法》明确规定,保险费率不在“实行价格决策听证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之内。保监会对法律的活学活用引来法学家的较真。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指出,“交强险费率一定要遵循《价格法》,它没有规避《价格法》的理由。听证不是可举行可不举行的。”保监会左冲右突,试图杀出一条血路,但一直操劳到2007年年底,它最终发现,继续强硬已无路可走,越来越多的质疑之声正在汹涌而至。于是,保监会改变策略,含恨举行了首场听证会。听证会的内容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方案”;主旨是:“降费率、增保额”。调整方案提出,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如果真如保监会之前所言,交强险无暴利,那么,推出责任限额翻倍的方案绝对比得上史上任何一次悲壮的“吐血大甩卖”。如此大手笔可谓惊天地、泣鬼神。
真相仍在“迷雾”中
听证会激战长达6个小时。孙勇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指出,即使将费率平均下调10%,交强险仍然会有约100亿的“节余”,违反了“不盈利、不亏损”的设立原则。
听证会后不久,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新《交强险基础费率表》,规定,交强险将获得“降费”,降费幅度从5%-39%不等(私家车保费由1050元降至950元),总赔偿限额则从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有意思的是,此前一再强调经营交强险亏损的保险公司,对这一“让利”行动毫无异议。如果他们之前真的亏损巨大,对新版交强险的无条件接受,无疑将使他们的经营更加陷于困境,甚至难以为继。但是,公众知道,这些保险公司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以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根本不可能如此沉默——哪怕是在行政力量强压之下。
由此,民众就会得出一个惊人一致的解读:交强险的确存在着暴利,即使新版交强险的让利也未能真正改变这一格局。以“不盈不亏”为原则的交强险,在许多人眼里,依然是某些人牟利的工具。事实上,新版交强险仍留下了一个巨大隐患,那就是公众知情权的继续被冷冻。迄今为止,民众对交强险的许多质疑都未能得到合理答复,其知情权仍在被束之高阁。交强险基础保险费是如何测算得出的?责任限额以及保费调整的理由和依据分别是什么?等等问题,都还以问号的形式存在着。对于公众而言,新版交强险的“让利”行动不是质疑的结束,而是另一个开始。
由交强险引出的论战成为2007年最值得怀念的一景,无疑,在2008年质疑声仍将继续。交强险为何总是令民众不满,其乱源在哪里?有律师指出:2006年3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但该条例并未立即对人们最关心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作出规定,而是再次授权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规定。同年6月19日,保监会批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同意该协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明确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分项限额标准和赔偿项目。
原来,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出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一个利益攸关的主体,它制定出来的游戏规则能对自己不利吗?即使这些规则重新进行了修改,也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整容手术而已。按照鲁迅的表述习惯:“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 新版交强险在民众的质疑声中能够走多远,无论对于保监会、保险公司还是普通民众,仍是一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