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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伤病如何赔偿 福建完善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4-07-07 16:53
  【摘要】福建省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该文件中被保对象为福建省所有运动员,针对运动员伤病等焦点问题明确提出把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同时还值得关注的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运动员及其所在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做好运动员退役后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同时,把所有运动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在训练和比赛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参保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已确认因工致残并按有关规定鉴定伤残等级的运动员、教练员,纳入工伤保险统一管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有关待遇。
  《实施意见》还要求,在国家队及备战全国运动会以上重大比赛的优秀运动员,以及从事危险性较高运动项目的运动员,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为运动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完善运动员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
  此外,把运动员及其所在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畴,未就业的退役运动员可持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和再就业服务。
  慧择提示:前段时间刘翔受伤只获赔6000元的新闻引来众人对运动员保险的关注。运动员在为国争光的同时却没有很好的保险制度给予他们更多的保障。希望有更多的保险机构今后能提供给运动员更为完善的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