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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鼓励保险业参与老年健康护理事业发展

更新时间:2017-08-27 05:59
  【摘要】我国老龄化趋势正在不断加快,2009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9亿,且每年以近1000万的速度增加。目前,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的两周患病率和慢性病患病率分别为466%。和645%。,远远高于全国189%。和157%。的平均水平;由于年老和疾病等原因,越来越多的老龄人需要接受长期性的护理服务,老年健康护理事业需求越来越迫切。
  老年健康护理事业的发展,目前面临两大问题:一是护理资金的筹集问题,二是护理康复机构的发展问题。由于我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家庭趋向小型化、独生子女家庭增多,无论是政府还是家庭,都很难单独承担越来越庞大的护理费用支出,必须借助市场手段筹集资金。同时,我国护理康复机构发展明显滞后,单纯依赖政府力量快速发展护理康复机构难以实现,必须广泛引入社会资本。其中,大力促进保险业参与发展老年健康护理事业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一是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长期资金需要作合理的资产匹配;二是保险资金通过参与健康、养老等相关产业领域,不断延伸保险产业链,将可以逐步形成综合金融保障服务模式;三是保险业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在提供费用保障的同时提供服务保障,将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民众。
  但是,由于我国老年健康护理事业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保险公司在发展老年健康护理事业中所能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为鼓励支持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参与老年健康护理事业发展,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支持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护理保险产品体系。支持保险公司开发分红型等护理保险产品,鼓励年轻人投保护理保险,有效满足民众对保障功能和长期储蓄功能的双重需要。
  第二,支持保险公司投资护理康复等机构。尽快出台投资医疗、护理和康复机构的实施细则,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具备老年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顾等功能的护理康复机构。
  第三,对保险公司发展老年健康护理业务给予税收优惠。对保险公司经营护理保险、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和护理康复服务等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对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购买长期护理保险实行递延纳税,税前列支健康保险保费,在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慧择提示】目前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城乡居民和企业雇主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年健康护理事业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保险公司投资医疗、护理和康复机构还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相关税收政策支持不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