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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保险资金市场改革保监会答热点问题

更新时间:2012-06-28 11:55
  【摘要】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是我国保监会的一个重要目标,近期,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近期在浙江温州调研时,要求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积极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和新路径。
  对于项主席的讲话精神,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监会近期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当前市场普遍关心的问题,做了规范和说明,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当前,保监会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范围,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回答:
  问:保监会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推进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
  答:为更好地顺应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保监会近期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当前市场普遍关心的问题,做了规范和说明,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当前,保监会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范围,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问:保监会顺应外部环境变化,准备修订和发布哪些投资规则?
  答:去年底以来,保监会积极研判市场形势,主动做好投资政策储备,运用前瞻性、趋势性、周期性分析,修订或者拟定了10余项规定,形成新的政策“组合拳”。
  (1)资产配置办法。从保险产品源头,厘清保险资金性质,确定相应的投资政策,支持保险产品创新,改善保险公司盈利模式;
  (2)委托投资办法。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
  (3)债券投资办法。增加无担保债券品种,扩大投资操作空间,支持保险机构获取信用利差;
  (4)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放松投资限制,增强可操作性,降低保险资产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增强保险投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5)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强化风险控制和后续管理,支持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6)境外投资细则。优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增加可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促进保险资金实现全球化配置;
  (7)融资融券办法。盘活保险机构存量资产,创造增量收益;
  (8)衍生产品办法。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管理和对冲股市波动等风险;
  (9)创新产品办法。加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改革,创新运作机制和盈利模式;
  (10)托管办法。实现可投资资产全托管,加强外部监督约束,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完整。
  慧择提示:保监会针对政策的出台时间也做了回答: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有的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择机发布实施。这些政策措施,既与中央确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又符合保险机构的现实投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这些举措,有利于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工程和实体经济的力度,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改革,促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