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险抢滩国内交强险需迈“三道坎”
更新时间:2012-06-05 11:50
【摘要】根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外资保险公司可正式进入我国的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但有关人士分析外资公司的车险经营目前仍面临着三道难题。
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日前公布。修改后该“条例”的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这意味着,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突破车险经营“瓶颈”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自2006年正式实行。这是中国内地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
在我国,车险业务包括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两大块。
据悉,目前在华外资财险公司有21家,只有少数几家经营商业车险业务。外资保险公司排名前三的美亚保险、利宝保险和东京海上保险,市场份额分别仅为0.2%、0.1%和0.1%。交强险的“政策瓶颈”直接影响了外资财险公司的发展规模。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外资财险公司保费收入为52亿元,仅占全部财险公司保费收入的1.1%。
在中资险企独霸车险市场的情况下,“理赔难”一直备受广大车主诟病。在缺乏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缺乏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产品创新的动力与压力。
朱铭来认为,日本、德国、美国等国家在强制保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长远看外资公司来华能够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服务理念,特别是通过交强险拓展商业车险市场,通过充分竞争推动我国车险服务升级。
车险经营面临三难题
专家认为,外资险企优势在于高端客户市场,“豪车”投保难或许可解决
允许外资经营交强险是否会对中资公司的车险市场经营和市场格局产生较大影响?朱铭来认为,外资保险短时间内影响有限。
朱铭来认为,外资公司的车险经营目前仍面临三个难题。
一是缺少销售渠道。财产险销售主要看渠道和网络,外资保险公司网点较少,网点布局很难在短时间内快速增加。目前市场上的龙头保险公司由于具备强大的营销和服务网络,市场优势很难动摇,部分中小公司或将受到冲击。
二是缺乏数据经验。商业车险的费率厘定等需要一定的经验与数据支持而目前在华外资财险公司只有少数几家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缺乏经验和数据。
三是缺少竞争“手段”。近年来交强险赔付率的地区差异十分明显东南沿海五省交强险赔付明显高于内地省份,导致内地为沿海“埋单”;此外,“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幅度也不够大交强险全国统一定价的做法不利于保险公司开展价格竞争。目前交强险“一口价”,商业车险费率也是行业指导价,保险公司为争夺渠道资源只好将捆绑销售的商业车险让利给中介。外资公司尚处在起步阶段,不具规模优势,根本没能力介入争夺渠道的“混战”。
然而,外资险企与中资险企的策略和竞争优势不同,外资险企的优势往往在于经营高端客户市场,而不是盲目追逐市场份额。“比如,前一段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超高价“豪车”投保难的问题,或许就可以通过引入外资, 公司得以解决。”朱铭来说,“目前监管层正在酝酿启动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而外资公司的加入必将会使车险市场的竞争更为充分,对消费者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慧择提示】在当前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中,完善各种保险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多的利用保险为民众提供更多更好地服务,提升保险行业整体水平已成为我国保险行业监管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