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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重疾险比较 关键看这几点

更新时间:2018-12-03 16:37

  市面上各家公司的重疾险产品比较多,如何通过各公司重疾险比较看出哪家公司的产品比较好?所谓货比三家不吃亏,建议挑选重疾险从以下这几个方面来对比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一起来了解下。

各公司重疾险比较

  等待期患病如何赔付

  一般而言,健康险都会设置等待期。所谓等待期,即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期限内,一般为180天或90天,即使发生了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赔款。这样设置的目的就是防止有人明明知道将要发生保险事故,而以投保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说白了,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带病投保”。重疾险的等待期,对消费者来说是越短越好。

  针对等待期内出险的情况,不同的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的描述可能会略有不同,归纳起来一般有两点:

  1、等待期内若因非意外原因确诊轻症或重疾,返还累计已交保费;

  2、因意外情况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情况确诊轻症或重疾,给付保额。


  重疾和轻症:疾病种类、是否分组

  1、关于重疾、轻症疾病种类

  不同的重疾险产品保障的重疾和轻症的疾病种类以及数量可能会不同。动辄几百种的疾病种类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实质上,所有重疾险内都涵盖了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疾,这已经占了所有重疾险理赔的90%左右,所以,购买重疾险不能简单地认为重疾的种类越多越好。但轻症则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保险公司可能差异会较大,所以应该重点关注轻症病种。但是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保障的疾病种类是越多越好的,存在即合理,有这样的疾病,说明还是有人患过的,但是如果保费高出太多就不建议投保了。

  2、关于重疾、轻症是否分组

  除了疾病种类,消费者一般还需要关心的是重疾、轻症是否可多次赔付、是否分组的问题。这个问题一般会在条款里描述得很清晰。比如守卫者1号的重疾分五组,轻症不分组,且轻症没有间隔期。

各公司重疾险比较看这几点

  合同终止和保险责任终止

  购买带轻症责任的重疾险时,会在保险条款中见到类似“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的话。那么,合同终止和保险责任终止有什么区别?

  保险责任终止:简而言之,就是保险公司不再承担此项保障责任。

  合同终止:简单地说,就是整份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后续将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重疾险疾病理赔后合同终止,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购买的为重疾单次赔付的重疾险。被保险人获得重大疾病赔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2、购买的为重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被保险人获得最后一次重大疾病赔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什么不赔

  不赔的范围基本在免责条款中写得很清楚,且突出显示。责任免除一般分为:一般责任免除和其他免责条款。一般责任免除,通常所有的重疾险产品在这一点上都无太大区别,如酒驾、核辐射等,这都比较好理解。其他免责条款内容则更为丰富,如保障责任约定的特别注意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确诊疾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符合重大疾病定义的给付标准等。为了避免后期不能理赔的麻烦,建议大家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


  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各公司重疾险比较时要关注的几个要点,重疾险在家庭保费支出中也算是一个大头,所以投保的时候最好多挑选几款作比较,定能选择出适合自己且性价比最高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