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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海航人寿股权结构生变

更新时间:2018-08-01 16:19

  7月31日,新光海航人寿披露公告称,考虑到资金需求以及持续运营的需要,公司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并增加7.5亿元注册资本从而引入新投资人。公开资料显示,这并不是新光海航人寿首次推行股权变更。通过对比2016年底发布的公告,原本打算从海航集团与新光人寿处接手共计51%股权的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霖资管”)打消了控股新光海航人寿的念头,拟最终持股20%。

  新光海航人寿新闻发言人称,在新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银保监会规定“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柏霖资管因此作出了一定调整。

  柏霖资管拟持股20%居第二

  近期,新光海航人寿再将股权变更与增资扩股事宜提上日程。对于这家公司来说,上一轮拟变更股权要追溯到2016年11月。当时,原股东海航集团与新光人寿同时做出“大动作”,前者决定出清股权,后者则选择减持,拟将持股比例由50%减少到25%。公开资料显示,海航集团退出后,该轮股权变更拟引入3家新股东,分别是柏霖资管、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汇石油”)与深圳市国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展投资”)。

  就在今年1月,由于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利安人寿的增资许可遭到银保监会撤销,柏霖资管对利安人寿的持股比例上升至18.9625%,一跃成为利安人寿的第一大股东。该事件曾为这家与潮汕地产富豪赖海民有所联系的公司带来不少关注度。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就柏霖资管过往的出资人背景而言,房地产开发与保险业的联动效应还是颇为有限,该公司的寿险布局更多应该还是出于投资收益考虑。“保险企业收入来源及成长速度无疑是相对稳定的”。

  不过,监管层对于这则股权变更的态度却不甚明朗,新光海航人寿的股权转让申请一直未能取得原保监会和现银保监会的批准。更重要的是,在等待批复的过程中,向社会两度征求意见的新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也进行了修订发布。新光海航人寿新闻发言人表示,在“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的规定下,柏霖资管作出了一定调整。

  从新光海航人寿于7月31日披露的最新版本股权变更公告来看,柏霖资管的确不再谋求控股权,仅从新光人寿受让0.75亿股股份,并向新光海航人寿增资1.75亿元。若增资与股权变更事项均获批,柏霖资管将持有新光海航人寿20%股权,位列第二大股东。

新光海航人寿股权结构再生变

  二季度偿付能力-421.34%

  最新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二季度,新光海航人寿的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21.34%,是保险行业内比较罕有的偿付能力为负的公司。在市场的持续关注下,该公司也发布了最新的增资方案。内容显示,考虑到资金需求以及持续运营的需要,新光海航人寿决定增资7.5亿元,并引入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金融”)、国展投资、深圳市乐安居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安居”)、上海冠浦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浦地产”)等新股东,而曾于2016年出现在股权受让名单中的光汇石油此番则不见踪影。

  具体来说,除柏霖资管外,新光人寿、香江金融、国展投资、乐安居与冠浦地产将分别向新光海航人寿增资1.875亿元、0.6亿元、1.25亿元、1.375亿元、0.65亿元。股权结构方面,引入新股东后,新光海航人寿内部将产生3家战略类股东(持股比例15%~1/3)、3家财务Ⅱ类股东(持股比例5%~15%),无控制类股东(持股比例1/3以上)。

  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新光海航人寿此前曾披露过,公司的资金缺口为5亿元。目前,新的增资申请已经递交银保监会,正在等待批复。他确认道:“如果这一轮增资到位,新光海航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一定会回升到100%以上,符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

  柏霖资管有意在这轮股权变更中拿到新光海航人寿的控股权。根据新光海航人寿董事会于2016年审议通过的《股东股权转让》案,柏霖资管拟从新光人寿受让0.75亿股股份,从海航集团受让1.8亿股股份,占注册资本的合计比重为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