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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桥施工坍塌 人身意外险护航高危人群安全

更新时间:2018-04-27 16:54

  4月25日上午9时,阳春市合水大桥旧桥在拆除重建过程中,施工人员在使用挖掘机挖除大桥西往东方向第二跨桥面铺装时突然发生意外坍塌,整座大桥除第一跨外其余6跨全部连锁坍塌,造成1名施工人员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较重伤、1人轻伤的事故。

  为吸取这次事故教训,阳春市迅速成立了工作组,彻查事故原因,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组织相关单位评估,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对全市在建桥梁施工项目停止施工,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工程塌坍事件的每年都在全国上演,情节严重的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给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带来沉重打击,另外建筑工人本属于高危职业,其面临的意外风险概率偏高,因此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施工单位需做好工人的安全措施外,工人还需有保险保障意识,除了公司购买的社保,也应提前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呵护生命安全。

  工伤保险赔偿

  因员工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因此其家属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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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险双重护体

  人身意外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消费者购买人身意外险时,保额适中,一般意外险的身故和伤残保额建议以年收入的10倍为宜,这样在意外发生时,不会遭受经济和心理的双重打击,并且被保险人发生意外,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款也可以让家人获得一定的心理慰藉,可以确保家庭短期内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而家庭支柱也可以适当增加保额,这需要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和保险保障需求决定。

  其次,人身意外保险中,一般将不同职业按照相应的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6个等级,并按照职业类别对应的等级收取相应的保险费。因此,当职业发生变更后,客户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最后,意外险保障需要满足三个原则,非本意的、外来原因以及突然发生的,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前要详细了解清楚,如对于经常发生的意外事故不清楚是否在保障范围内,投保前要咨询好客为服人员,防止理赔时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