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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一号年金保险条款详解

更新时间:2018-04-26 10:39

  【摘要】消费者购买合众一号年金保险前,建议提前了解保险条款,防止后期理赔存在争议。据了解,合众一号年金保险条款内容包括保险期间、犹豫期以及宽限期,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保险期间

  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保险单上记载的本主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合众一号年金保险条款详解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保险合同之日起,有15天的犹豫期。您在犹豫期要求解除本合同的,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所交保险费的发票,我们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保单工本费户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宽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保险费交纳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主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慧择提示:合众一号年金保险条款内容包括保险期间、犹豫期以及宽限期,其中自您签收本保险合同之日起,有15天的犹豫期;另外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保险费交纳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