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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威海市直参保单位可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7-12-29 18:04

  【摘要】为做好市直参保单位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威海市全面部署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2018年1月1日―3月31日,威海市直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2018年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申报。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按照政策规定,依据2017年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300%,统一对市直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对调整产生的缴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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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参保单位需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申报并打印《2018年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表》(以下简称《签字确认表》)。在完成网上申报后,需携带签字盖章齐全的《签字确认表》原件到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审核。

  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按照参保企业2017年12月份职工缴费基数制定2018年1―2月份的临时缴费计划。参保企业在1―2月份期间,缴费基数申报通过的,从通过之月按核定的应缴数额缴费;未申报或申报未通过的,暂按临时缴费计划缴费。自3月份起,参保企业须申报通过后方可缴费。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通过的,自1月份起按核定的应缴数额缴费;申报未通过的,须重新申报。

  为确保申报职工人数及信息准确,有职工增减变动的参保单位,须在截至日期前完成增减变动业务;在职转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与其他职工的缴费基数同时申报调整,不单独处理。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如实申报,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通过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等方式,对参保单位的参保人数、职工缴费基数及缴费情况等进行严格稽核,对存在问题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慧择提示:明年1月起威海市直参保单位可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申报。申报方法是先在网上进行申报并打印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表,然后到社保局窗口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