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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平均报销比例提高至80%

更新时间:2017-12-27 14:48

  【摘要】近日,山西省对医保政策进行了重新调整,城乡居民住院医保目录内总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80%,比调整前提高了15%,惠及2600万城乡参保人员。

居民医保

  调整之后,该省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标准,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执行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同时,取消了之前的大病保险分段补偿办法,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统一按75%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指导封顶线为7万元,参保人员年内二次以后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比现行起付标准降低50%。

  慧择提示: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平均报销比例提高至80%,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标准,同时大病医保年度最高限额为40万元,并且取消了分段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