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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卓越至尊终身年金保险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12-27 12:00

  【摘要】太平卓越至尊作为保监会134号文下的调整品,带附加型的万能账户,组合万能主险,同时延后首次返还年金的时间,从第5年或者第6年开始给付生存年金。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下太平卓越至尊终身年金保险条款。

  红利分配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保险公司将进行红利分配。

太平卓越至尊终身年金保险条款

  保险费的支付

  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限由您和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您可以选择趸交或分期支付保险费。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在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应按合同的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3,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若您想要给自己人身保障的同时能获得稳定收益,不妨考虑购买太平卓越至尊终身年金保险。不过,在投保时,您还需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清楚了解红利分配、宽限期等事项,并知晓保险公司不予以理赔的情形。它们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可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