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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病退待遇

更新时间:2017-12-21 14:30

  【摘要】随着年龄慢慢增大,身体的机能也会下降,一些人因病而提前退休,病退也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那么,养老保险病退待遇是什么样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达到国家规定的病退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按照劳动法[1998]14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对于按规定办理病退的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病退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养老保险病退待遇

  未到达国家规定的病退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缴费满15年的,本人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可按月享受退职生活待遇,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另加调节金120元,以后每年按当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80%进行调整;缴费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统帐结合改革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养老金,改革后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所在市地上年度一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的养老金,一次付清。


  慧择提示:养老保险病退待遇是什么样呢?对于按规定办理病退的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老金,未到达国家规定的病退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缴费满15年的,本人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可按月享受退职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