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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智选康惠医疗保险责任详解

更新时间:2017-12-14 11:41

  【摘要】消费者购买友邦智选康惠医疗保险,需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确保保障和所需一致。据了解,友邦智选康惠医疗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等待期保险责任以及合同有效期内的补偿金范围,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一、等待期

  本合同生效日起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之日起三十日内(含第三十日)为等待期,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于上述期间发生的疾病不承担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在上述期间内因疾病而导致费用,则对于在上述期间后因该疾病而导致的费用,本公司也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产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

友邦智选康惠医疗保险责任详解

  二、补偿金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而入住医院治疗或进行指定门急诊治疗,则本公司按照以下第三款的计算方法,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或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其“约定项目费用”范围分别如下:

  1、在计算住院费用补偿金时,“约定项目费用”指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床位费、膳食费、药品费、住院手术费和其他费用,若被保险人入住医院的高端病房(包括特需病房、外宾病房、干部病房、国际医疗部病房、VIP 病房或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2、在计算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时,“约定项目费用” 指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的住院前后门急诊费、门诊手术费、放化疗、透析及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和门诊靶向药费,若被保险人在医院的高端门急诊(包括特需门急诊、国际部门急诊、干部保健门急诊或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门急诊)就医,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三、计算方法

  计算住院费用补偿金和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时先用本款的初算金额公式计算出初算金额。当初算金额不大于“约定项目费用”发生时的剩余年度免赔额时,该次补偿金金额为零,同时,该保险单年度内此后的剩余年度免赔额相应扣减该初算金额;当初算金额大于“约定项目费用”发生时的剩余年度免赔额时,该次补偿金金额等于该初算金额扣除该剩余年度免赔额后的余额,该保险单年度内此后的剩余年度免赔额降至零。补偿金金额还应结合本款的补偿原则和其他限制进行调整。

  1、初算金额公式

  初算金额 = 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每次住院或每次门急诊的“约定项目费用”总额×给付比例-已获得的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偿费用

  2、年度免赔额

  本合同的年度免赔额载于《保险计划表》。每个保险单年度的剩余年度免赔额的初始值等于年度免赔额。

  3、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取得补偿,则本公司所给付的补偿金最高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

  4、其他限制

  上述各项补偿金还须符合以下限制。

  (1)同一保险单年度内,本合同各项补偿金的累计给付之和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其中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累计给付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百分之二十)为最高限额。若被保险人住院期间跨保险单周年日,则该次住院费用补偿金金额计入入住医院首日所属的保险单年度。

  (2)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各项补偿金的累计给付之和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四倍为最高限额,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累计给付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80%(百分之八十)为最高限额。

  慧择提示:友邦智选康惠医疗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等待期保险责任以及合同有效期内的补偿金范围,其中等待期内,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产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