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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个人财产保险条款解析

更新时间:2017-12-05 17:13

  【摘要】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平安个人财产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在保险单载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三)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雷击、洪水、冰雹、雪灾、崖崩、冰凌、突发性滑坡、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四)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平安个人财产保险条款解析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没收、征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但因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污染不在此限。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二)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置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五)间接损失;

  (六)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率)


  慧择提示:平安个人财产保险条款是有很多的,消费者应了解其中的保险责任,这也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当然,免责条款也要仔细阅读,以免后续发生保险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