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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下调费率

更新时间:2017-11-22 09:16

  【摘要】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商业汽车保险下调费率,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

  《通知》显示,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保险公司自主费率调整系数的下浮空间,并在费用率特别高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其下浮空间。在目前全国范围内自主核保、自主渠道系数浮动区间分别为[0.85-1.15],深圳地区为[0.75-1.25]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后自主渠道系数下限下调到0.70-0.75,自主核保系数下调到0.70-0.85。


  考虑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多有不同,本次改革在综合考虑各地车险市场现状等因素因地施策,具体来看各地方案如下: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0-1.2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0-1.25]范围内使用;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0-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大连、宁波等26个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据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介绍,前期商业费改在2015年2月启动,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实施近一年来,车险市场稳中向好,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有所提升,车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增强。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

  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深化车险领域的供给侧改革,加强对车险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从短期看,要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扩大自主费率调整系数的下浮空间,并不同地区实行差异化的浮动系数,体现地域间的费率差异;从中长期看,要推动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创新。此外,刘峰透露,保监会拟于近期印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建立车险理赔基础指标监测和通报机制,严厉打击与高费用伴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慧择提示:汽车保险下调费率为中小公司提供了 发展机会,可以通过产品细分。客群区域细分等获得竞争优势。商车改革后,中小公司回到核心竞争力上面,未来出路是做专、做精、做细,产品端更专业、专注细分市场、做精服务产品服务或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