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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盛终身寿险免责条款

更新时间:2017-11-06 18:16

  【摘要】对于购买过保险的消费者来说,肯定都知道保险免责条款。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需要注意阅读保险免责条款,了解保险产品各方面的相关信息,防止出现保险纠纷。那么,小编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国寿鸿盛终身寿险的免责条款。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慧择提示:国寿鸿盛终身寿险免责条款包括哪些?一般来说,如果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等情况造成的伤害,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