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国寿鸿福至尊保障计划免责条款

更新时间:2017-11-03 16:43

  【摘要】国寿鸿福至尊保障计划是一款中期年金理财保障产品,其为消费者提供年金、特别生存金、满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虽然其保障范围十分全面,但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还是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防止出现理赔纠纷。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 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 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慧择提示:如果被保险人是因故意犯罪、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等原因,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