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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团体即期年金保险产品简介

更新时间:2017-10-31 10:36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大众的思想越加开放,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放弃养儿防老的旧观念,开始选择购买保险来保障晚年生活。中国人寿推出的国寿团体即期年金保险,这款保险产品可年领或月领,按合同可选择的6种年金领取方式,选择一种领取年金。

  投保范围

  凡依法设立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投保人,以与其具有保险利益并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为被保险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保险。投保时,被保险人的范围和人数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保险责任

  一、选择定期年金。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约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前身故,公司给付年金至其身故时为止,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选择普通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身故,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选择保证给付十年终身年金。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保证给付十年。如果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身故,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年金,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十年后仍生存,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身故,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选择保证给付十年增额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保证给付十年。从第二保单年度起以后每个保单年度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保单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第一个保单年度给付标准的5%增加。如果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身故,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年金,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十年后仍生存,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身故,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五、选择定期确定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约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前身故,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继续领取未满期限部分的年金,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六、选择保本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身故,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公司已给付的年金总和小于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所交的保险费,公司按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所交的保险费与公司已给付的年金总和的差额,向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慧择提示:国寿团体即期年金保险怎么样?国寿团体即期年金保险的定期确定年金投保范围是依法设立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其为消费者提供定期年金、普通终身年金、保证给付十年终身年金、保证给付十年增额终身年金、定期确定年金和保本终身年金六种领取方法,全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