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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关爱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产品详情

更新时间:2017-10-27 15:26
  【摘要】老年人容易发生各种特定疾病,为此,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专属于老年人投保的保险产品——国寿关爱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那么,国寿关爱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怎么样?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国寿关爱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的产品详情。

  基本信息

  保险期限: 1年

  缴费方式: 趸交

  投保年龄: 51-65周岁

  保障范围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的,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已经交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前,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同意后,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本合同的最高续保年龄为七十周岁。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指特定疾病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三、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前已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但投保时已告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且被认可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除外;

  四、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指特定疾病的,本合同终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因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或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国寿关爱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缴费方式为一次性交清,投保年龄51周岁至65周岁,但续保年龄最高为70周岁,主要保障特定疾病方面,一共有五种责任免除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