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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免责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26 18:14
  【摘要】责任免除情形是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每一位消费者都应该对这方面的内容有一定的认识。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带来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责任免除情形的具体内容。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包括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亦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二、被保险人斗殴、醉酒;

  三、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四、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五、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六、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慧择提示: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一共有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等十四种责任免除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