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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禄呈祥两全保险案例分享

更新时间:2017-10-26 18:14
  【摘要】很多消费者虽然了解国寿福禄呈祥两全保险的具体内容,却还是半懂不懂。接下来,小编将以30周岁的张先生为例进行讲解,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国寿福禄呈祥两全保险的具体内容。张先生每年缴纳保费五万元,可享受如下收益:

  一、生存保险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个保单年度开始的年生效对应日二十四时止,张先生生存至每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4,111.13元。

  二、身故保险金

  若张先生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付50,000元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张先生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身故保障最高为274,075元。

  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张先生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约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障最高548,150元。


  四、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按照上述保险责任第四款,若张先生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最高保障为822,225元。

  五、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按照合同条款,若张先生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最高保障为1,370,375元。

  六、满期保险金

  张先生生存至45周岁年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付216,519.25元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慧择提示:从三十岁的张先生投保国寿福禄呈祥两全保险的案例中可知,张先生每年仅需缴纳保费五万元,就能享受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等多项保障,最高赔付高达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