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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保障范围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25 09:35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开始重视孩子的保障需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趁此推出了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很多父母都对这款保险的保障范围极为满意,从而成为这款保险的忠实粉丝。那么,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这款保险的保障范围。

  成长保险金

  合同生效起至小孩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生存满一周年,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成长保险金:成长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于每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的周岁年龄×1%。

  养老保险金

  养老金开始领取起至小孩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生存满一周年,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养老保险金。

  祝寿金

  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时,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1)在年满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我们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在年满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0%与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在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起身故,我们按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不包括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在满18周岁至养老金开始领取前,因意外导致在180日内身故的,我们按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

  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应交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慧择提示: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保障范围很广,主要包括成长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祝寿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豁免保险费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