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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24 16:41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青睐于兼具投资与保险双重作用的分红险,中国人寿保险所推出的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就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收获令人瞩目的产品销量。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带来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的详细信息,希望大家喜欢。


  保障项目

  生存保险金

  合同生效的第十、第十五年仍生存,我们分别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40%、60%给付生存保险金。

  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约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因意外导致身故,我们按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00%若因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六种重大自然灾害导致身故的,我们按约定给付身故金。

  分享红利

  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投保年龄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方式

  五年分期交付。


  保险期间

  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第十、第十五个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 40%、6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疾病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 ×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05%。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00%。

  四、被保险人因本合同所列明的六种重大自然灾害(见释义)而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除按本条第三款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按下列规定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00%。

  慧择提示: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保险期间至70周岁,交费方式为五年分期交付,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保障范围包含因疾病、意外及6种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身故,还可享受公司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