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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免责条款详解

更新时间:2017-10-23 09:48

  【摘要】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间为5年,满期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额,为消费者提供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深受消费者的喜爱。虽然这款保险的保障范围较为全面,但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还是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防止出现理赔纠纷。

  一、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包含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

  1.猝死;

  2.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3.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5.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慧择提示: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免责条款怎么样?如果被保险人是因免责条款中所列举的情形造成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