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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18 10:10

  【摘要】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消费者提供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和伤残保险金,其保障期限为一年,是一款较为实用的保险产品。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保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利益条款,了解保险产品的各方面的信息。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利益条款。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身体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的专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燃气引起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

  五、违反燃气公司规定擅自拆卸、倒罐、爆晒、火烤引起燃气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或违法行为引起燃气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

  七、因受让、租借他人燃气使用,未办理批改手续引起燃气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

  八、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引起燃气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

  第七条 交费宽限期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在交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该保单年度投保人应交而未交付的保险费。超过交费宽限期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交费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终止。

  第八条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残疾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4.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申请医疗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

  4.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慧择提示: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包含哪些内容?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包含保险合同构成、投保范围、保险期间和续保、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附则等十个部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