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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心保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10-16 19:37
  【摘要】随着保险行业的进步,每天都会有大量保险公司推出自己的新产品,中国人寿也不例外,积极向客户推出了国寿安心保保险产品,但很多客户却对这一产品的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不够理解。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带来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相关知识。

  保险责任是什么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 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即成为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财产损失或人身保险事故,保险人均要负责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范围包括:损害发生在保险责任内;保险责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以保险金额为限度。

  责任免除是什么

  责任免除又称除外责任,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保险人对某些风险造成的损失补偿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国寿安心保保险责任条款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国寿安心保责任免除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疾病;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对未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退还未满期保险费;对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保险费。

  慧择提示:国寿安心保保险责任主要是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按约给付保险金;国寿安心保责任免除主要是在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流产、分娩、疾病等情形造成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