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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细则介绍

更新时间:2017-09-29 14:3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也在不断地进行当中,例如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一般来说,为了更好的实施养老保险政策,各省市都会出台实施养老保险细则。下面,小编就简单介绍一下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需要在镇(乡)、街道、行业、大型企业设立办事处或代办点。

  第四条 单位要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名册、社会保障号等。


  

新开办的单位,要在批准开办或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从单位开办之月起计缴养老保险费。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终止,要在15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条 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职工的费工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单位的缴费工资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申报。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缴费年度,缴费工资经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后全年不变。

  第六条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测定,经同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省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养老保险基金不得搞赤字预算。养老保险测算期为3年。

  慧择提示:养老保险细则是什么?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是各省市实施养老保险所依据的准则,在养老保险细则中不仅有关于养老保险缴费时间的规定,还有养老保险实施转移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