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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9-14 17:41

  【摘要】医疗保险可以使患病的消费者进行医疗保险报销,从而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那城乡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是多少?门诊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而住院报销最高可达90%。

  1、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3、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报销额度

  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慧择提示: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住院报销最高可达90%;二次报销,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进行报销;门诊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不同的地区其保险比例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的报销比例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