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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版“以房养老”转战南京

更新时间:2017-08-29 11:28

  【摘要】8月23日,由江苏保监局、南京市金融办、南京市民政局联合召开的南京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公布了《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并进行了幸福房来宝首单签约仪式,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落地南京。

  有房没钱的老人有了新选择

  南京是全国第4个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的城市。截至2016年,南京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34.3万,占户籍人口的20.1%,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预计到2020年,南京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60万,预期寿命超过83岁,低龄老人增幅明显,高龄老人数量持续增加,空巢独居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增多,多元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丰富老年人的养老选择,江苏保监局、南京市金融办、南京市民政局研究制订了《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以房养老”政策文件要求,促进保险业进一步参与养老服务业;二是丰富老年人的养老选择,探索出一条养老融资新路径,为有房产但养老资金短缺的老年人提供新的养老融资选择;三是创新聚焦富民方式,坚持服务民生导向,引导社会公众客观理性看待,树立利用市场手段解决养老问题的观念,积极利用政策红利和新型金融工具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还明确了试点期间的工作保障:江苏保监局为试点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管部门,市金融办、民政局(老龄委)为牵头部门,市司法局、房产局等部门为参与部门,共同推进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时强化风险防控,加强试点业务全流程风险分析和控制,强化消费者保护,妥善处理投诉、接访、退保、申诉事件。


  幸福人寿仍是独一家

  媒体人了解到,2014年7月1日,中国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开闸。从试点情况来看,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幸福人寿在过去两年时间内,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推行国内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该产品主要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力争满足孤寡、无子女、失独等特定群体老人的以房养老需求,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住在原有房屋中选择居家养老,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该产品满足了老人“居家养老+提高老年生活水平+终身领取”三大需求,得到参保老人的好评。

  据统计,截至2017年6月30日,共有154人(108户)投保,房产抵押超过2亿元。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家庭中,月领5000元-1万元的居多,最高的一户月领养老金近3万元。

  考虑到老百姓最关心的房价涨跌和房子未来归属问题,在产品设计上,幸福房来宝A款定位为非参与型以房养老产品,即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未来房产增值部分将归属继承人),但承担房价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在老人百年之后,其子女或指定继承人将有优先权赎回房屋,或交由保险公司处置房产,在偿还保险公司费用后,如有剩余将归属于继承人。

  据幸福人寿董事长李传学介绍,为了加强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老人在投保时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有律师在现场见证;有子女的老人投保时还须由子女出具书面同意书。除此之外,相较于一般保险产品15天的犹豫期,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犹豫期为30天,让老人有更多时间考虑清楚。

  对于近期某些地区出现以“以房养老”为由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南京市金融办副主任王伟在会上表示,只有产品在保监会审批通过、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试点机构,才有资格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

  慧择提示:保险版“以房养老”转战南京,合作险企是幸福人寿,老年人在投保时,需要全程录音录像,并且有子女的老人还需要出具书面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