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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动校方责任保险实施

更新时间:2017-08-27 16:19

【摘要】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持续推动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特别是未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高等学校,务必于今年秋季全部启动实施,确保校园伤害事故风险得到及时化解和转移。对尚未启动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或实施不平衡的地方和学校,要做好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实施。

  此外,各地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和研究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体育运动伤害以及校外实习、研学旅行等相关保险产品,鼓励家长通过购买监护人责任险等相关险种,全方位构筑校园意外伤害防控体系。同时要求不得随意变更保障范围、赔偿额度等,严防商业贿赂和职务腐败,确保制度严格规范运行。

  慧择提示:陕西推动校方责任保险实施,未实施学校今年秋季启动,并且鼓励家长购买未实施学校今年秋季启动,全方位保障校园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