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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支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更新时间:2017-07-28 11:23

【摘要】近日,重庆市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参保职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网上申报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获得补贴。

  《通知》称:凡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和缴费,累计满36个月及以上的参保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取得证书后12个月内,依法申领职业技能补贴。发放标准按照一般职业(工种)1000/1500/2000元和非常紧缺职业(工种)1200/1800/2500元执行。

  慧择提示:重庆出台《通知》,支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其中发放标准按照一般职业1000/1500/2000元和非常紧缺职业1200/1800/2500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