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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促进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协调发展

更新时间:2017-07-06 14:38
  7月5日,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在出席“网络安全及相互制长期护理保险研讨会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时表示,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联合创新实验室”和“相互制长期护理保险实验室”,将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协调发展,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民生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姚庆海指出,目前国家财政在养老、医疗健康等保障方面承担巨大压力,社会各阶层对保障提升期待日益上升。目前,我国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商业保险在养老体系建设、健康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还严重不足。

  “7月4日,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快商业养老保险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对发挥商业保险机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如何补足保障短板,如何创新性发挥作用,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所以,此次社会保险学会、中国保险学会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建立联合实验室,目的就是更好地促进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协同发力,促进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姚庆海认为,结合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契机,此次社保与商保携手合作、协同发展,更好地探索商业保险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为社会治理创新服务。

  姚庆海表示,在长期护理保险探索过程中,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特别是保监会,近年来也对相互制保险组织创新给予了各种空间。“下一步,成都市、开封市将成为两个学会“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联合创新实验室”和“相互制长期护理保险实验室”的地方试点单位,这是利用市场机制、商业保险服务社会治理方面的一个重大的创新,从基层进行实践,总结经验教训,对两个学会相互制长期护理保险的顶层设计有重要的意义。”

  姚庆海认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联合创新实验室”和“相互制长期护理保险实验室”的建立,将为相互制长期护理保险的顶层设计提供理论支持,有利于推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民生保障。

  总的来说,对于人们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商业保险比社会保险具有更强的保障作用,作为社保的补充,商业保险能够因人而异,制定更为合理的保障规划,所以,在社保保障功能不足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必要投保相应的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