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养老保险已无法满足庞大的社会需求之下,作为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之一的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日益突出,但近年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步伐缓慢。数据显示,2016年具备养老功能的
人身保险(
年金险为主)保费收入为86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5%。
“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现在发展还是相对滞后的,与国际上相比差距很大,这也就是为什么国务院要专门为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出台这样一个政策文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近日的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商业养老保险在产品设计定价上也较为保守。
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有三方面原因,包括消费者认知不够和专业化经营水平不足等。
养老险发展程度相对较低
经过30年的不断改革,我国逐步形成了“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补充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所谓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也就是俗称的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目前,市场上主要在售的有传统型养老保险、分红型养老保险。
虽然市场对商业养老保险充满期待,保险从业机构也对商业养老保险进行了创新,如以房养老、养老社区等,但是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并不理想,仍处于停滞阶段。
“2016年,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在被保险人年满55岁后向其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为86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5%,积累保险责任准备金约1.9万亿元;有效保单件数6140万件,有效承保人次6532万,但严格意义上来讲,它还不完全是这次国务院文件中讲的养老保险年金,这8600亿包括养老保险年金。”黄洪透露,如果把6532万人次就是以人来算,大概只占到5%不到。在全部具有养老功能人身保险中,退休后分期领取的
养老年金保险的保费收入为15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仅为4.4%,积累保险责任准备金2600亿元;有效保单件数只有1348万件,有效承保人次只有1707万,这个占比就更少了。
资料显示,国外(美国等国)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在整个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里大概50%,即使是养老年金保险,占比也超35%。
具体到从业机构来说,目前保监会批复的7家养老保险公司的牌照中,太平养老、安邦养老、平安养老以及泰康养老承担着养老保险业务。从四家的年报来看,2016年,4家养老险公司原保费收入共228.84亿元。其中,平安养老原保费收入152.94亿元,安邦养老保险原保费收入25.57万元,太平养老和泰康养老原保费分别是40亿元、35.8亿元。与人身险行业整体保费收入相比,业务占比不高。
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设计保守
“商业养老保险这块的确是一片蓝海,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业务开展方面,对从业机构的吸引力都不够。”一位险企内部人士表示,如何将产品推向市场并保持一定的收支平衡,对从业机构来说是一个难题。
在黄洪看来,制约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因素有行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行业内部因素主要分为三方面:1、技术短板。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和领取期限非常长,个人购买了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以后,交给保险公司,既要考虑长寿风险,又要考虑经济因素的变化,对精算技术要求很高;2、人才短板。经营商业养老保险专业性非常强,这些技术既要靠人去掌握,又要靠人去开发;3、规制短板,尤其是监管部门,尽管努力探索对长期风险监管的规制,但探索需要一个过程。
“所以,商业养老保险在产品设计定价上是比较保守的。这种保守当然对于稳健经营,对于防控风险有积极作用,但是保守的另一面是创新能力不足,产品的多样化满足不同层次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需求,就显得不够了。”黄洪称。
上述险企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市面上的大多数商业养老保险都主要集中在养老生活费用保险这一小块上,消费者所面临的选择机会和余地都比较小,对于保险人而言也意味着将风险都集中在一块,这就给保险公司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隐患。”他建议,作为从业机构应该注重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设计的专业化,从而使经营商业养老保险的
商业保险公司能够分散掉一部分的经营风险,以此来保证日常经营运行活动的稳健。
而外部方面,主要集中在认知和政策方面。“虽然中国人均GDP达到了8000美元,但是中国还有几千万贫困人口,低收入的人口还占有一定比例。从整体来看,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也还不够强。”黄洪称,“从国际经验来看,利用一定的税收政策支持,来撬动商业养老保险这个大市场。”
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基本可以归纳为三大方面:消费者认知不够、专业化经营水平不足和缺乏相关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