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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着力提升水稻保险保障能力

更新时间:2017-06-01 11:19

【摘要】5月25日,湖北鄂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秦思意主持召开鄂州市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专题会议,就提升全市政策性水稻保险保障能力,共同把农险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进行部署。

  近年来,鄂州市政策性水稻保险呈现萎缩之势,政府“惠农”政策优势未能有效发挥。为改变这一现状,今年以来,市政府金融办、市农委负责人专题听取市保险行业协会、中华联合公司有关政策性水稻保险情况的汇报,根据《湖北省2017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协调2017年全市水稻保险推动工作,制定《鄂州市水稻保险实施方案》,从保险内容、理赔标准、承保机构、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对全市政策性水稻保险进行专门部署。

  5月25日,秦思意召集市农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中华联合鄂州支公司以及各区、开发区负责人,就大力推进全市政策性水稻保险保障进行专题部署,统筹鄂州政策性水稻保险,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思想到位。要把隐患当成风险,把标准当习惯,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尤其是各地方政府、水稻种植大户要相互配合,协同有序推进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有效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降低水稻生产风险、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二是标准到位。要明确保险补贴具体政策,引导农户自愿投保,不能大包大揽搞行政摊派,强迫农户投保。三是宣传到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编印张贴墙报、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宣传水稻保险优势,做到条款通俗易懂、表述清晰,明确说明保费分担等情况,提高农民的知晓率,体现参保农民的权利和义务。四是管理到位。承保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从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农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骗保、套保,不按规定及时足额赔付的要严肃处理。

  慧择提示:湖北鄂州召开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专题会议,从保险内容、理赔标准、承保机构、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对全市政策性水稻保险进行专门部署,着力提升水稻保险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