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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补充医疗保险介绍

更新时间:2017-05-25 15:03

【摘要】四川省补充医疗保险不是同一制定的,以攀枝花为例,最高支付限额是35元,缴费标准是78元,而达州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为有效化解参保人员医疗风险,确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攀枝花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近年来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测算并请示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在攀枝花市范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赔付标准。具体调整为:在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方面,该市将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66元/人·年调整为78元/人·年;在赔付标准方面,将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赔付限额(封顶线)由30万元调整为35万元。

  达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各项个人比例负担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比例负担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各类人员按75%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各类人员按85%支付;各类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相应下调5%;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慧择提示:
四川省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没有统一,有些地方没有实施补充医保政策,有些地方实施的是职工医保的补充医疗保险,比如攀枝花,年度最高赔付限额为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