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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攸县煤矿事故18人遇难 保险理赔降低伤害

更新时间:2017-08-27 15:10

  新华社最新消息显示,2017年5月7日,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煤矿中毒事故。截至2017年5月8日,这起煤矿中毒事故已确认造成被困的55人中有18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剩余的37人已经成功获救并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与此同时,针对这起煤矿中毒事故所致的赔偿风险,若涉事煤矿企业事先有为矿工购买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那么在发生煤气中毒事件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以顺利申请保险金赔偿。

  工伤保险属于社保的一种,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因此,在湖南攸县煤矿中毒事故发生以后,只要该煤矿企业事先有正常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在发生这一类煤气中毒事故以后,就可以申请保险金赔偿来降低这一块的经济赔偿风险。具体的工伤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矿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这起湖南攸县煤矿事故申请工伤保险理赔为例,涉事煤矿企业要在这起煤矿中毒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理赔。
  2.这起湖南攸县煤矿事故中获救的37名矿工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等级享受相应工伤待遇。而在这起煤矿中毒事故中不幸死亡的18人,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死亡赔偿金以及丧葬费用。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4.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如果湖南攸县煤矿企业事先还有为煤矿购买商业团体意外险,那么在发生这起煤矿中毒事故以后,可以针对工伤保险赔偿以后,再次提供保险金赔偿。具体的赔偿流程如下:
  1、针对在这起湖南攸县煤矿事故有幸获救并正在接受医疗的37名矿工的赔偿问题,事故煤矿负责人需要及时拨打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险矿工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1)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2、而在这起湖南攸县煤矿中毒事故中不幸遇难的18人,可以由保险合同中指定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准备好材料,申请团体意外险死亡赔偿金。一般来说,人身意外险理赔身故保险金的话,需提供意外身故意外医疗(门诊)手续的1-8项、死亡证明、丧葬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非指定受益人还应有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员工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