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满足现代人兼顾保障和理财的双重投保需求,
平安人寿保险公司顺势推出了平安鸿祥两全保险。据悉,这是一款分红型两全保障计划,提前投保可以获得身故以及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障,同时让被保险人参与平安保险公司年度分红收益,坐享财富增值。
保险期限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客户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约定并在
保险单上载明。
承保年龄
这款两全保险并未对被保险人的承保年龄进行明确规定,投保前需由客户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协商,符合承保条件者即可作为被保险人,由与其具有保险利益关系的投保人进行投保。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无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还是疾病身故,在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发生保险事故,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均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2.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保单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红利领取方式之一: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2.抵交
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如投保人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介绍,广大消费者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的相关投保说明,并结合投保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和保障需求,制定周全的投保规划,一旦投保合同正式成立,就要尽量避免中途退保的情况发生,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