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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购房政策解析

更新时间:2017-08-27 18:09

  【摘要】对于计划2017年在中山市购房的消费者而言,主动关注2017年中山购房政策关系着自己的切身利益。结合现行的中山购房政策来看,作为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中山市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为25%,并且中山公积金贷款购房可提取首付款,但中山市职工将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另外,自2016年12月7日起,中山市实施“购房入户”有条件开放措施,这对于希望通过购买中山房产来落户中山市的外地人而言,无疑是一大喜讯。

  中山首套房首付款比例25%以上
  根据央行和银监会2016年下发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中山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宣布选购,因此,在2017年新政策尚未出台之前,中山市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5%。

  中山开放“购房入户”政策
  据悉,中山市早在2016年12月7日就开始实施《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在中山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入户中山。在2017年中山购房新政策尚未出台之前,外地人来中山市买房在满足种种条件以后,即可落户中山市。

  中山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
  早在2016年8月4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征求 “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首付款”政策修改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征求“提高一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意见的通知》两项通知,通知指出,拟阶段性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增加“自2012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放款的公积金贷款购房(含组合贷款)可提取首付款”提取政策。同时,为了鼓励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拟提高一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从“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40%”提高到50%。
  2016年10月5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称因为国家及省的最新调控政策,取消对修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征求意见。通知中提及到,中山市国土局在9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征求意见的通知》因上级房地产调控政策而被取消。换而言之,即中山市职工将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
  目前该政策已经正式落实,这意味着消费者申请中山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提取首付款,但中山市职工将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

  慧择提示:2017年中山购房政策大致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申请中山市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可以提取首付款,但中山市职工将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此外,中山市于2016年年底开放了“购房入户”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地居民,适当放宽落户条件,可以通过购买中山市房产、缴纳社保等举措来办理落户中山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