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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守护一生终身年金保险条款解析

更新时间:2017-08-27 14:44
  【摘要】作为一款终身年金保险产品,太平守护一生终身年金保险提供有生存保险金年年领取、高额生存金80周岁领取以及身故全额返还已交保险费等多重保障,并且保障终身,缴费方式也可灵活选择。另外,在保险期内客户还可以申请保单贷款服务以缓解资金周转难题,但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等七种情况所致的保险事故则不在这款终身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内。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4](含当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2.祝寿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3.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贷款
  如果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而且您已支付2年(或2年以上)保险费或趸交保险费的,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将本合同作为保单贷款的质押,向我们申请保单贷款。保单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15]的90%(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元,我们将不定期调整最低贷款金额),具体额度需经我们审批。每一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5]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6];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8],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9]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10]。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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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择提示:客户可以通过提前购买太平守护一生终身年金保险来获得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以及祝寿金等多重保障,保险有效期内还可以申请保单贷款服务缓解资金周转压力,但这款保险不保障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等七种违法违规行为所致的保险事故,请消费者们在投保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