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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伤保险将实行省级统筹

更新时间:2017-03-02 13:52

【摘要】《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近期将下发各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制度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待遇计发标准、统一经办管理和信息系统、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

  近年来,该省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全省范围内工伤保险制度和政策基本统一,基金征管统一规范,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已基本实现统收统支,但还存在工伤保险统筹层次较低、抵御风险能力偏弱及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暂行办法》提出在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制度,调剂解决各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缺口,进一步提高该省工伤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实现共济功能。

  据了解,我省将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经办能力建设,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平稳实施,推动该省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慧择提示:安徽省工伤保险将实行省级统筹,主要是调剂解决各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缺口,进一步提高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工伤保险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