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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生育保险报销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17-08-27 09:46

【摘要】喀什生育保险报销怎么计算?喀什地区生育保险报销的金额等于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等于缴费基数×产假时间,而生育医疗费补贴则是由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一次性补贴等的数额共同构成的。

  计算公式
  喀什市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生育医疗费补贴
  a、(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b、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c、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喀什生育保险报销怎么计算的介绍,喀什市民可以通过以上公式轻松计算出生育津贴和医疗费补贴,其中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