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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更新时间:2017-03-02 11:05

【摘要】喀什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据了解,喀什地区生育保险报销的步骤大致为单位申报、递交材料、机构审核、结算待遇、支付费用、报销。其中,需要单位递交的材料有结婚证、医院单据和诊断证明书等。

  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生表二》各两份,加盖公章;
  7、其他材料等。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想要进行喀什生育保险,首先报销的单位需要先进行申报,并将相关的生育证明材料递交给经办机构;然后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结算待遇;最后机构再支付相关费用并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