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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实施健康扶贫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06:33

【摘要】因病返贫致贫,是当前精准脱贫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此,上杭县着眼建立稳健的脱贫保障机制,研究制订《上杭县健康扶贫保险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扶贫健康保险。

  昨日,上杭县才溪镇中兴村的刘高寿刚从市第一医院做完化疗回到家,今年年过六旬的他自2015年患上白血病后,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如果没有这些好政策,或许早已中断治疗。”刘高寿告诉媒体人,去年10月,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到他家,带来县里刚出台的《上杭县健康扶贫保险实施方案》。当年,他享受到健康扶贫保险政策46337.08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部报销。

  去年,上杭县通过调研发现,2015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7641人,占全县参合人数的4.09%,但补偿人数、补偿总金额、人均基金使用、民政救助和大病补助等指标,均大大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从中可知,上杭贫困群体发病率高,且人均医疗费用为全县平均水平的两倍。

  该险种由商业医疗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组成。上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生住院费用时(含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范围内费用剔除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后,个人承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二级及以上医院90%标准报销,累计最高限额2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疾病在保险期间内入住医疗机构治疗,按照二级医院30元/天,三级及以上医院50元/天的标准给付住院津贴保险(最长180天),累计最高限额0.9万元。

  据统计,去年上杭建档立卡贫困户7298户19926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669人享受到该优惠政策,补偿金额628.7万元。

  慧择提示:上杭县与人保财险上杭支公司合作,为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健康扶贫保险,报销范围是经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后的费用,执行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