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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吉瑞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条款简介

更新时间:2017-08-26 19:24
  【摘要】据了解,新华吉瑞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的保险责任共有5项,其中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和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属于主要责任,而重症监护津贴属于附加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每一项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和给付额度均不相同,消费者们可通过产品条款了解详细情况。

  保险责任
  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因意外导致合同约定残疾程度的,按“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发生意外烧烫伤事故的,按“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烧烫伤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客运交通工具期间,因意外导致残疾、烧烫伤或身故的,公司给付2倍的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5日内,因意外伤害需要入院治疗的,公司对180日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按“意外伤害住院日津贴额×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
  重症监护津贴: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公司自被保险人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第一日起按每份每日10元给付保险金。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残疾、烧烫伤、身故或发生医疗费用、住院的,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猝死。

  慧择提示:广大消费者投保新华吉瑞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后,若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支出医疗费、住院等情况,保单受益人可向新华人寿索赔相应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残疾、烧烫伤、身故等情形的原因在责任免除条款内,新华人寿则不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