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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09:36

【摘要】为进一步完善大病医保保障体系,增强城镇居民抵御疾病风险能力,提高健康水平,南宁市相关政府结合本市实际,对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南宁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吧!

  居民未成年人也享7成报销待遇。从7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调整南宁市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了解到,新规施行后,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将可和职工一样享受7成报销的待遇,全部统一为个人自付1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大病保险新增了自费项目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大病保险承保公司为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正式承办2016年至2018年南宁全市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为南宁百万参保市民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根据协议,南宁市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于已参加了南宁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包括三类补偿:一是自付部分补偿;二是高额费用补偿;三是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

  慧择提示:南宁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是怎样的?首先确定了居民未成年人个人自付1万元以上部分可以享受7成报销待遇,然后是2016年的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最后是新增了自费项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