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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惠州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5 17:03

【摘要】2017年惠州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该项新政策的内容涉及大病的救助体系和部分大病的报销比例,其中,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惠州医保中的大病救助制度,初步构建起“3+3”全方位城乡统筹的救助体系,以下是详细介绍。

  进一步完善大病救助制度
  自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以来,目前惠州全市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已步入全面实施阶段,经过数月的整合和完善,已初步构建起“3+3”全方位城乡统筹医疗救助体系,确保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9%以上,继续保持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的领先地位。新体系的搭建进一步明确了医保救助范围和标准,覆盖所有参加惠州市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同参保对象享受不同比例报销政策,其中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纳入此前实施的大病保险政策中,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提高部分大病的报销比例
  在农村,一些农民家庭往往会因为家里有重特大疾病患者而致贫,而从今年起,惠州将包括“地中海贫血”在内的6项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95%。该民生实事实施后,惠州患有此六类重特大疾病的患者得实惠,家庭经济负担大大减轻。这6项门诊特定病种分别为地中海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血友病、慢性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治疗)、内脏器官置换术及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期)和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其中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从90%提高到95%,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95%。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7年的惠州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在进一步完善大病救助制度的同时,还提高了部分大病的报销比例,其中,部分大病的报销比例提高至95%,这部分大病分别为地中海贫血、内脏器官置换术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