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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岛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15:50

【摘要】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障水平,2017年,青岛市政府积极调整大病医疗保险政策。通过青岛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可知,今年不仅二档成年居民,而且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大病医保支付比例都有所调整,整体上涨5%。具体可阅读下文。

  大病医保支付比例提高
  2017年,青岛市将提高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大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将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超限补贴),二档缴费成年居民的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7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支付比例由80%调整为85%。
  同时,将符合统筹支付范围、个人按照起付标准和自负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前个人按照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大额补贴),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二档缴费成年居民的支付比例由55%调整为60%,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支付比例由65%调整为70%。


  降低大病医保起付标准
  2016年,青岛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大额补贴起付标准由2万元调整为1.8万元。政策调整将明显扩大参保居民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受益面,预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将多支出2174万元,2017年仍沿用这一标准。

  慧择提示:
青岛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指出,2017年,二档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大病医保支付比例有所调整,其中在超限补贴中,二档居民支付比例上涨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同样上涨5%。此外,2017年还延续2016年部分政策,大额补贴起付线标准下调至1.8万元。